近年來,隨著經濟的發(fā)展,越來越多含氮污染物的任意排放給環(huán)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。氨氮廢水的一般的形成是由于氨水和無機氨共同存在所造成的,一般上pH在中性以上的廢水氨氮的主要來源是無機氨和氨水共同的作用,pH在酸性的條件下廢水中的氨氮主要由于無機氨所導致。廢水中氨氮的構成主要有兩種,一種是氨水形成的氨氮,一種是無機氨形成的氨氮,主要是硫酸銨,氯化銨等等。
高氨氮廢水的危害主要有以下方面:
一方面是廢水中的氨氮是水體富營養(yǎng)化和環(huán)境污染的重要物質,易引起水中藻類及其他微生物大量繁殖,自來水處理廠運行困難,造成飲用水異味,嚴重時會使水中溶解氧下降,魚類大量死亡,甚至會導致湖泊的干涸滅亡。
另一方面,氨氮還會使給水消毒和工業(yè)循環(huán)水殺菌處理過程中增大用氯量;對某些金屬(銅)具有腐蝕性; 當污水回用時,再生水中氨氮可以促進輸水管道和用水設備中微生物的繁殖,形成生物垢,堵塞管道和用水設備,并影響換熱效率。
其次,氨在硝化細菌的作用下氧化為亞硝酸鹽及硝酸鹽,硝酸鹽由飲用水而誘發(fā)嬰兒的高鐵血紅蛋白癥,而亞硝酸鹽水解后生成的亞硝胺具有強烈的致癌性,直接威脅著人類的健康。
氨氮廢水排放標準:
我國現行的相關環(huán)保標準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《地表水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、《地下水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93)、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,以及相關行業(yè)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,氨氮標準限值范圍為0.02mg/L~150mg/L。